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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盛世万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顺发SHUNFA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08
天津盛世万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顺发SHUNFA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877954号“顺发SHUNF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

天津盛世万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顺发SHUNFA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877954号“顺发SHUNF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35656号“顺发SF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0649644号“顺发SOONHUA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4872527号“顺发恒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0899562号“顺发轩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差异明显,未构成商标近似。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二已被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驳回决定业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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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备办宴席服务;酒吧服务;流动饮食供应;养老院;自助餐厅;餐厅;快餐馆;饭店;茶馆”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三、四核定使用的“饭店;疗养院”等服务在内容、方式、目的、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相同或者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的汉字部分“顺发”相同,与引证商标三、四的识别主体均为“顺发”,并且在呼叫、汉字构成等方面相近,如共存于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877954号“顺发SHUNFA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87795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9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13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14 专用权期限:2019-06-14至2029-06-13

申请人:天津盛世万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托儿所服务(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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