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易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第62075897号图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13深圳要易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第62075897号图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07589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043255号商标、第386973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此外,已有诸多类似商标核准注册。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图形部分视觉效果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并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2075897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62075897 商标申请日期:2022-01-11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深圳要易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人员招聘(3504)、自由职业者的商业管理(3504)、人事管理咨询(3504)、职业介绍(3504)、在共享工作设施内出租办公设备(3506)、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3506)、在计算机数据库中更新和维护数据(3506)、税务申报服务(3507)、税务筹划(3507)、拟备工资单(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