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康师傅 茶妍悦色”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12-07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康师傅 茶妍悦色”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53095号“康师傅 茶妍悦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5335343号“茶颜悦色”商标、第22269441号“茶言悦色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双方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53095号“康师傅 茶妍悦色”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5309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6 国际分类:32类 啤酒饮料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无酒精果汁饮料(3202)、等渗饮料(3202)、汽水(3202)、无酒精饮料(3202)、饮料制作配料(3203)、蔬菜汁(饮料)(3202)、奶茶(非奶为主)(3202)、植物饮料(3202)、啤酒(3201)、水(饮料)(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