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丰绿色装配集团有限公司第24364158图形商标驳回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17河南天丰绿色装配集团有限公司第24364158图形商标驳回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6415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699320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图形在设计元素、整体构成、视觉效果等方面均较为相近,整体上难以区分,两商标若共存于“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务来源产生混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64158号图形商标:
图形
申请/注册号:2436415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6 国际分类:37类 建筑修理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河南天丰绿色装配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仓库建筑和修理(3702)、建筑物维护和修理(3704)、商品房建造(3702)、钢结构建筑施工(3702)、盖房顶(3702)、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3706)、建筑物维护和修理(3702)、建筑施工监督(3701)、建筑(3702)、室内装潢(3704)、商业摊位及商店的建筑(3702)、工厂建造(3702)、拆除建筑物(3702)